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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发布时间:2021-01-07信息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编辑:

山西省2020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1月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再提醒如下: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面试公告附件7)以及当日更新的“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含),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可在备用考场进行面试;如不能提供,考生需自行前往医院核酸检测,考点将延期一天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面试。

三、考生如果在考前身体状况有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的(体温≥37.3℃)、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持考前7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将个人有关信息报确认点(联系方式见山西招生考试网11月30日发布的“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报名公告”)。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须严格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试结束离场时须严格佩戴口罩,鼓励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我省及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措施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在参加考试过程中,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考试部门的防疫工作,关注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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