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结合我县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优化登记、报名、入学流程,强化全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招生办法及步骤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阳城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在阳城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随迁子女。
2.县城范围内小学招生时间及办法
县城9所小学(包括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岳庄小学、阳高泉小学)招生采取“线上验证录取+学校线下验证录取”相结合方式进行。
(1)线上登记时间:7月15日—7月20日
7月15日至20日,在“晋来办”信息服务平台(“晋来办”APP、“晋来办”微信小程序、“晋来办”支付宝小程序均可)登录晋城市“小学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阳城县登记入口“公办小学报名”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学校报名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20日24时。
线上登记时具有阳城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如下证件:
①和现家庭常驻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②和现家庭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如下证件:
①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半年及以上)];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2)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18日
(3)录取信息发布时间:8月20日—8月21日
8月20日—8月21日期间通过晋城市“小学生入学登记”系统平台发送录取及入学告知信息,监护人可根据提供的入学报到时间到相应的小学进行报到。
3.各乡(镇)小学和凤城镇其它小学招生时间及办法
各乡(镇)小学和凤城镇其它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招生时间统一为8月15日。适龄儿童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直接到所在招生区域学校报名;施教区范围内随迁子女参照县城9所小学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4.办理延缓入学等情况
阳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核准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①延缓入学申请书;
②户口簿;
③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录取顺序
1.户口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的,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3.户口不在招生范围,但招生范围内有相应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购房收据)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证照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子女,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经学校验证后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要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4.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安泽、惠泽、瑞泽)人员子女入学。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人员子女小学在第四小学就读。
5.乡(镇)无中小学校的学生入学。乡(镇)无小学的学生就学,凭有效房产证明,按照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近入学。

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
实小教育集团:南环东街以南,南城街、金阳街(西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阳杨线以北,骏马岭公园光明寺以东,上川以西的区域,主要包括兰花滨河家园住宅区、龙泽丽苑住宅区,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坡底、荪庄、坪头片区(原土涧村、留昌、湾村、原延庄)以及实小相关公共招生区。
第二小学:西至府西路、府南街,鸣凤文体广场西侧道路,东至凤凰南北路,北至凤翔路、后河巷,南至金阳街、南环西街,主要包括西关社区、开元四季以及二小相关公共招生区。
第三小学:二中西侧道路至高风街以东、新阳西街至府西路、荣泽路、鸣凤路、后河巷以北,主要包括鸣凤社区、西关社区、卧庄、酒庄、上下会庆以及三小相关公共招生区。
第四小学:美溪路以西、下芹社区、上芹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的原上芹小学服务区域。
第五小学:谐阳路以西北,下李社区,中李村,美韵家园。
第六小学:二中西侧道路至高风街以西、谐阳路以东,析城大道以北,府南路以西,主要包括水村社区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原水村小学服务的其它片区。
第七小学:南城东街以北、凤凰南北路以东,左岸大道(滨河西路)以西北,下川行政村全域,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原东关小学服务的其它片区。
实小、二小公共招生区:金阳街以南,正阳路以北、以西至府南路,主要包括正阳巷、煤运公司家属房,林源小区、石圪节、府南小区等;
二小、三小公共招生区:荣泽路与鸣凤路交叉口以北,鸣凤路以西,凤翔路以南,鸣凤社区广场西侧道路以东。

监督方式
招生期间,县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局思政室 4228821
县教育局督导室 4228583
县教育局基教室 422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