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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教育局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01信息来源:阳城县教育局编辑:白杰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结合我县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优化登记、报名、入学流程,强化全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招生办法及步骤


1.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阳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阳城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全县初中全部采取“线上验证录取+学校线下验证录取”相结合方式进行。
(1)线上登记时间:7月21日—7月25日。
7月21日至25日,在“晋来办”信息服务平台(“晋来办”APP、“晋来办”微信小程序、“晋来办”支付宝小程序均可)登录晋城市“初中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阳城县登记入口“公办初中报名”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学校报名登记。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25日24时。
线上登记时具有阳城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如下证件:
①和现家庭常驻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②和现家庭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如下证件:
①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半年及以上)];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2)录取时间:8月18日—8月20日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报名系统按照招生顺序,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和房产等资料进行信息比对。比对通过后,列入预录取学生信息库,直至本校分配学位招满为止。
线上验证通过的学生不再到学校现场验证。线上信息比对结果不明确,无法确认的,由学校通知学生到学校进行线下验证。验证时需携带和线上报名时相一致的相关资料以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等原件。
未通过验证的学生根据平台信息通知提示,自主选择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3)录取信息发布时间:8月21日
8月21日通过晋城市“初中生入学登记”系统平台发送录取及入学告知信息。学生可根据提供的入学报到时间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到。
3.持有阳城户籍,未在阳城所属小学就读,确需回阳城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现居住地学校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阳城户籍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接收初中学校审核后招入。

录取顺序


1.户口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的,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3.户口不在招生范围,但招生范围内有相应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购房收据)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证照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子女,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经学校验证后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要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4.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安泽、惠泽、瑞泽)人员子女入学。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人员子女须“小学在第四小学就读,初中在阳城五中就读”,方可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到校指标。

5.乡(镇)无中小学校的学生入学。乡(镇)无初中的学生就学,凭有效房产证明,按照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近入学,可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到校指标。

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县城初中招生范围


第三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以东(南至金阳街,北至荣泽路),鸣凤路以东(南至南城街、石油路,北至桑田大道),下川行政村、上川(包括上川)以西区域。主要包括东关社区、古城社区、部分鸣凤社区以及三中相关公共招生区。
第四中学:南环街及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区域和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岳庄、荪庄、坪头、宋庄、坡底以及四中相关公共招生区。
第五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南至金阳街,北至荣泽路)沿天桥北路、鸣凤路一线以西,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一线以北区域和除阳城四中招生区域外的凤城镇其他行政村以及五中相关公共招生区。
阳城三中、四中公共招生区:南城街以南,南环街以北、西至天桥路,东至左岸大道(滨河西路)区域,龙泽丽苑住宅小区。
阳城三中、五中公共招生区:酒庄村的小赵庄、山头村、阳高泉村行政村区域。
阳城四中、五中公共招生区:凤城镇尹庄片区9村(包括凤南、尹庄、荪庄社区前贯沟、凤园、隆岭、土涧、南底村、砖窑沟村、壁头村)

监督方式


招生期间,县教育局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局思政室          4228821

县教育局督导室          4228583

县教育局基教室          422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