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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高考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涉考行为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6-04 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

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


2026 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实现 “平安高考”“平安中考” 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涉考相关经营行为郑重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高考、中考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或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 “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 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五、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六、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 “高考状元”“中考状元”“高考喜报”“中考喜报”“高考升学率”“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 “上榜率”“录取率” 等。


七、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八、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九、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中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十、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


各机构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凡存在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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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