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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城第二职业中学校注销办学许可后申请退还风险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6 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 编辑:畅丽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阳城第二职业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0522030000361号,办学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中李村,举办者:李萍,原法定代表人:李萍)经举办者主动申请终止办学,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已依法核准注销其办学许可(批复文号:晋市审批〔2026〕93号),现该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办学风险保证金。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76日至2026年714日,共计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该校存在未结清学费、拖欠教职工工资、遗留纠纷等债务问题,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情形,请以书面形式向晋城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356-2066040,地址: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逾期未收到有效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该校不得再以原学校名义开展招生、收费、教学及其他办学相关活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风险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示。

                       晋城市教育局

                       2026年7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