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晋城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定适合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规划和组织全市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基建计划、招生计划;审定、办理局直属学校的新建、撤销、调整以及专业设置、学制等;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筹措、划拨、管理全市的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情况;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的统计工作并管理统计资料。
(四)宏观管理全市的学前(幼儿)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编写地方补充教材;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学科学会、基金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六)统筹管理局直属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任免干部。
(七)宏观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根据国家政策,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核准颁发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毕业证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参与编制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组织评审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在市委的领导下做好局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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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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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单位):晋城市教育局  | 
 金额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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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本年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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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543041960.5  | 
 543041960.5  | |
| 
 1  | 
 晋城市教育局(本级)  | 
 54139038.24  | 
 541390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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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晋城市教育信息中心  | 
 2058059  | 
 2058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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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晋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15584398.24  | 
 155843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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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晋城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993700  | 
 99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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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晋城市教研室  | 
 2075400  | 
 207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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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晋城市凤鸣幼儿园  | 
 19963840  | 
 1996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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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晋城市健健幼儿园长治园  | 
 4659976.85  | 
 4659976.85  | 
| 
 8  | 
 晋城市健健幼儿园  | 
 13580282.58  | 
 13580282.58  | 
| 
 9  | 
 晋城市凤城中学  | 
 6764198.03  | 
 67641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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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晋城市实验小学校  | 
 16497006.87  | 
 164970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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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晋城市中原街小学  | 
 10686957.06  | 
 1068695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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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晋城市中原街中学  | 
 9971158.08  | 
 9971158.08  | 
| 
 13  | 
 晋城市矿区中学  | 
 48669995  | 
 4866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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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晋城市第四中学校  | 
 14549926.9  | 
 14549926.9  | 
| 
 15  | 
 晋城市第五中学校  | 
 10984970  | 
 10984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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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晋城市实验中学校  | 
 28705360.52  | 
 2870536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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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晋城爱物学校  | 
 19542235.31  | 
 195422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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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  | 
 64736955.6  | 
 64736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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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晋城市电化教馆  | 
 3044673.7  | 
 30446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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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晋城市第三中学校  | 
 23335816.36  | 
 233358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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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晋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 
 13606406.9  | 
 136064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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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晋城分校  | 
 12063016.22  | 
 120630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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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 
 9666539.69  | 
 966653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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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晋城市凤台中学  | 
 15384720  | 
 1538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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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晋城市第二中学校  | 
 40742315.23  | 
 40742315.23  | 
| 
 26  | 
 晋城市第一中学校  | 
 64325124.77  | 
 64325124.77  | 
第二部分:晋城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543041960.5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484706720.02元,占总收入的89.25%;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13102742.55元,占总收入的2.41%;其他收入241769.89元,占总收入的0.44%。
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合计543041960.5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津贴支出349400899.23元,占决算的64.34%;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2599891.08元,占决算的17.05%;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2735351.93元,占决算的4.19%;用于资本性支出50894155.4元,占决算的9.37%;用于基本建设等其他支出3489003.4元,占决算的0.64%。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543041960.5元,较上年增加1.07%。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合计550,469,636.89元,较上年减少1.37%。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2567000元,支出14854109.68元。主要是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和乡村教师培训。
(二)“三公”经费说明。2019年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三公”经费进一步得到压缩和控制,公务接待进一步精简,全年单位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1936.65元,较上年减少69.58%,较年初预算减少3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5436.65元,较上年减少72.28%,较年初预算减少78.28%;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00元,较上年减少69.04%。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377.60元,比上年减少。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账面车辆6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校后勤服务用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9年,市财政局指导我单位继续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调查了解、检查资金账目、实地查看等形式,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我单位总体部门财政支出严格遵守有关财经法规;经费预算合理、可行,开支手续及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制度健全;招投标采购、验收和签收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综合评价良好。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积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我市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市级财政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事业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事业单位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或根据合同等尚未支付,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局直属学校和直属教育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基本和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局及直属学校和直属教育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遗属补助金等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反映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指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是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