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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中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1-04-30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编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中小学教师中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事项编码0300-F-00200-140500实施编码1114050001242067873140705005W00
权力部门晋城市教育局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自然人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市级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三级标准(网上办理,原件核验)到现场办理次数1次
咨询电话0356—2066119政务中心投诉电话0356-12345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收起全部
申请条件

1、中小学教师中级依照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须符合山西省、晋城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须符合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要求。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份数出具单位材料要求材料下载
1资格资历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2专业理论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3育人工作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4教学工作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5教科研工作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6专业示范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必要 

平台流程
申报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文件起草、下发职称评审通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审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根据职数审批和单位考核排名,公示后上报本单位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文件起草、下发相关通知;根据符合条件进行申报,公示后上报本单位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人事师资科工作人员30
评审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当年职称文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符合申报人员进行答辩考试、课堂教学评价和材料评审等相关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人事师资科工作人员20
认定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审核通过人员下发通过人员结果文件并下发任职资格证书。人事师资科工作人员5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名称专家评审完成时限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条款名称第十六条
条款内容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条款名称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条款内容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3



法律法规名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条款名称第二十八条
条款内容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负责教师的职务评聘、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
4



法律法规名称《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条款名称第三条、第十五条
条款内容第三条 “小学教师职务实行聘任或任命制。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必须经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由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聘任或任命。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有一定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三年到五年,可以续聘或连任。” 第十五条 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领导,并在地、县两级分别设立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或学区设立评审小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



法律法规名称《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条款名称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条款内容第十七条 中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分别设立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谁。学校设立评审小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评审中学教师职务时,应由本人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情况,填写《中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经过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中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省级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地级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学二、三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县级评审委员会审定
6



法律法规名称《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
条款名称第十四条
条款内容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成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务的评审工作。   中等专业学校一般可成立教师职务评审组,负责本校教师初级职务的评审工作;经批准有教师中级职务审定权的中等专业学校可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中、初级职务的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