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教育服务>办事指南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核

发布时间:2021-04-30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编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核
事项编码 0300-Z-01400-140500 实施编码 1114050001242067873141005011W00
权力部门 晋城市教育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自然人和法人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到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咨询电话 0356-2066135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56-12345
通办范围 全市 数量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结果名称 上报价格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收起全部
申请条件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1 风险保障金存款凭证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有效

2 办学许可证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有效

3 学校办学章程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有效

4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批表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有效

5 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客观

6 现行收费许可文件或收费许可证(新成立学校不提供)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学校 必要 
真实有效

平台流程
受理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贾治东 2
审核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贾治东 3
办结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由教育行政部门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负责人 2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条款名称 第三十七条
条款内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十七条 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规范性文件]《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发改价格〔2005〕309号) 第四条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