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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31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编辑:

2023年秋季开学在即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依法维护广大学生的权益

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特做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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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材使用和课程设置


各中小学要按《山西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山西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要求征订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选用《目录》以外的其他教材;中小学教辅材料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各中职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要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一般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要合理安排学时,每学年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

凡是擅自以普通高中课程代替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擅自压减甚至取消中职专业(技能)课程、面向中职学生变相开展普通高中教育的行为,均属于违规办学行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具体可查询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特别提醒

中职学校不得
普通高中教材
代替中职公共基础课教材




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书目


全面安排开学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各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开学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学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上好“开学第一课”。要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及交通安全、防电诈、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各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开学后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实习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整改。对被列为“限期整改,2023年停止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校,要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制定实施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的开学方案,有序组织学生开学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混淆暂停当年招生和取消办学资质概念,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影响在校生接受正常教育权利。


凡拒不执行开学相关工作要求,不部署、不安排,拖延开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均属违规行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办公室  2026307
基础教育科  2066121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2066126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206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