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答:在校生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发放。其他考生需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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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合理休息,适度锻炼,不去人员聚集场所,谨防因身体不适而影响考试,确保以最佳状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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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身份证丢失,可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若准考证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
考前出现丢失身份证、准考证情况,来不及办理的到考点入口处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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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律视为作弊。携带手机进入考点,被智能安检门查出后,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视为作弊,取消当次各科考试成绩。
问
答:进入考场时,要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的座位贴旁。
问
答: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无封套橡皮、削笔刀,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问
答:考试时,准考证号是单号的考生发A题、A卡,准考证号是双号的考生发B题、B卡。考生接到试题和答题卡后,首先应认真检查核对自己所接到的试题和答题卡是否本场考试科目,试题类型是否相符,有无缺页、漏印、错印等情况。确认无误后,在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规定的地方填写(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县(市、区)名称、考试科目等,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
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属于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问
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考试作弊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将违规违纪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电子档案。组织作弊、拍照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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