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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作出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29信息来源:山西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编辑: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作出安排。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

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

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晋教师〔2024〕1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引领带动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校长“两支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健全省、市、县、校分级培养、协同推进的“选、育、管、用、评”一体化的贯通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以培养中青年教师校长为重点,以构建专业发展平台为依托,积极探索名师名校长培养和辐射带动的长效机制,营造名师、名校长、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团队合作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尚教育情怀、共同教育理想追求、深厚理论素养、较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工作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级培养、协同推进的贯通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构建“共建、共享、共助”的名师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做好名师、名校长的培养管理工作。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指导全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为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遴选成员;遴选建设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组织教育部和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评价工作。按照省委确定的城乡区域发展布局,指导各级工作室加强区域协作。省教育厅将着力构建太原—忻州、晋中—阳泉—吕梁、大同—朔州、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区域一体化名师名校长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集群示范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管理研究和办学成果推广示范的重要基地,为省级工作室遴选成员,为教育部和省级工作室提供建设经费(不低于本地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政策待遇,或纳入本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予以扶持),负责工作室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支持、监督指导等工作,搭建工作室交流展示平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情况统筹学科、学段,设置本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所在学校

统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与工作室工作,为主持人、成员参加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和条件支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活动宣传、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

工作室建设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是由名师名校长领衔、优秀骨干教师校长组成,以凝练教育思想、促进协同创新为基本遵循,集教学改革、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培养培训和成果推广于一体的名师名校长发展共同体。

(一)人员组成。工作室通常由1名主持人和10名主要成员组成。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省命名的教学名师,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省名校长培养计划、名园长培养计划已认定人员。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等工作,工作室成员接受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

(二)挂牌建设。工作室原则上应设在主持人所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主持人本人姓名命名,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省级工作室牌匾格式为“山西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XX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工作室建设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工作室主持人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建设期内产生实效。工作室主持人脱离教育教学或校长工作岗位的,工作室所在学校(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省教育厅视具体情况变更主持人,无适当人选的,终止工作室建设。

(三)成员遴选办法。工作室成员的遴选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与组织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管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确定成员人选。教育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工作室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和省教育厅协商确定。

(四)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任教学科或研究领域与主持人所在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学业绩突出(原则上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育人效果显著,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的管理与指导。

4.中学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五)名校长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担任普通中小学正职校长或幼儿园正职园长2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四、

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名师工作室职责任务

1.提升师德修养。主持人要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率先垂范,指导工作室团队成员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并确定培养方案、发展目标等,引导其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教育教学改革。聚焦课堂教学,开展集体备课,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等学科教研活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把握学科教学规律,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升育人效果。

3.开展课题研究。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题研究,完成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承担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强化示范引领。工作室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人每年开设和举办2次以上的学校或县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育教学思想论坛。成员参与讨论,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传帮带”等相关任务,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推广教学成果。不断完善名师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成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与省外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上传资源、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直播等,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专业指导、研讨学习和成果交流等活动,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二)名校长工作室职责任务

1.开展教育办学研究。结合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和发展要求,重点研究解决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现代学校治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举措。工作室应确定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应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工作室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育改革研究活动,主持人和成员每年开设和举办2次以上的学校或县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育教学思想交流研讨,撰写2篇教育教学论文、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2.培养中青年校长。以工作室成员中的中青年校长为重点培养对象,共同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其全面提升专业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积极吸纳其他中青年校级领导作为研修人员,通过结对帮扶、跟岗培训,剖析其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促使他们向更高层次发展。

3.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传帮带”等相关任务。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每人至少与2名薄弱或乡村中小学校长结成帮扶对子,以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校和薄弱学校为主要帮扶对象,通过入校诊断、讲学、论坛以及网络交流等方式,实行全方位的“传帮带”,分享工作室经验与成果,引领和推动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水平的整体提升。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上传资源、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直播等,共享优质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4.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名校长工作室要立足我省实际,联系全国名家,放眼世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发展建议或政策调研报告。


五、

工作室管理考核

(一)经费管理。工作室建设经费用于保障建立工作室、开展对口帮扶、带动区域发展等有关活动,按年度拨付到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工作室应按照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经费预算,按计划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具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列支。

(二)考核评估。工作室实施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工作室建设周期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的足额拨付下一年度活动经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减拨或停拨下一年度活动经费,整改不力的,工作室予以撤销。工作室三年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公布。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及以上可申请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参与上一级项目和表彰申报;“不合格”的不再列为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对象。

(三)激励保障。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所在学校要将主持人、成员参加工作室相关业务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计入教学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支持名师、名校长进行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上传资源、开展教研、直播等,要计入教师工作量。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是发挥名师名校长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地方教师校长两支队伍建设,带动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室建设纳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工作室的组织、协调和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省教育厅为我省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人员统筹提供工作室建设经费。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教育部和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配套专项经费,为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提供有利条件。

(三)注重宣传创新。各地要及时宣传总结本区域工作室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搭建工作室宣传推广平台,广泛宣传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教育教学创新和教师校长专业发展的典型事迹,积极推广工作室各项成果,建立健全名师名校长培养和辐射带动作用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本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