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合印发晋城市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8信息来源:晋城市教育局编辑:靳明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
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构建全市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
融合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建立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
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
日前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城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市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的办学新格局,建立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就我市2024年、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班)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以生为本。坚持把促进学生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加强生涯规划教育,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引导,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二)试点先行。试点工作主要由办学条件达标的市属公办职业中学或县(市、区)属公办中职学校承担。试点中职学校应能基本满足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所需的各项办学条件。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每年试点班一般为3至4轨。三、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中考的本市初中毕业生。
(一)完善招生政策。试点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招生区域与所属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考试录取按招生学校计划、考生志愿、中考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市招考中心网上录取名单是试点班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考生未参加当年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得被试点班录取。试点班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籍(通过“学校机构代码系统”为试点中职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休学、退学等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二)强化学籍管理。试点班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自愿提出转换本校中职专业学习申请。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且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本校中职专业学习后,试点中职学校要及时将名单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并负责将中职学校各项资助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学生学习期满且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三)优化课程设置。市教育局根据年度试点班开设情况,制定全市试点班课程方案,明确试点班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强化课程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试点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全开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9门课程,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试点班学生转入中职专业学习后,试点中职学校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岗位实习,切实保障普职选择前后课程衔接。试点中职学校应积极实施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四)完善教育评价。市教育局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建立试点班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对试点班课程方案、教学实施、教学方式、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考试等方面的指导。市县教研部门将试点班纳入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范围,帮助试点中职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试点中职学校要探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职成教、基教、人事师资、招生、督导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与日常事务;加强对试点班的监督与管理,重点关注试点中职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办学以及教育质量等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违规办学的视情况督促整改或取消试点资格。试点县(市、区)比照市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辖区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通过师资补充、校际交流、自主培养等形式,形成适合综合高中班教育教学需求的师资队伍,根据试点班教育教学特点,制定试点班教师培训计划。各试点中职学校要成立试点班教育教学管理团队,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二)加强条件保障。试点班所属县(市、区)可参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7年)》(晋教基〔2023〕15号)相关内容,改善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办学条件;试点中职学校应将试点班学生数纳入全校在校生数基数,按照国家达标要求完善办学条件;试点班学生按学籍身份执行市、县(市、区)所属同级普通公办高中或中职学校现行收费、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资金相关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学生需求、社会关切,积极为学生多样选择、多元发展提供机会,及时将试点班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并做好解读,引导家长、学生科学规划个人成长和职业生涯,合理选择就学类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办学改革的良好氛围。